“几年前就在日本注册了商标,但最近才开始在日本销售,商标还安全吗?”“我们只在亚马逊日本站卖货,哪些资料能证明使用?”“由日本经销商销售,算不算我们自己的使用?”
日本商标并不是注册后就一劳永逸。注册商标在日本连续3年以上未使用的,任何人都可以提出“不使用撤销审判”,而且证明使用的责任在权利人一方。本文由BrandAgent特许事务所的日本专利代理人叶野徹,为您讲解不使用撤销审判的机制,以及日常应如何保存使用证据,并附上跨境电商卖家可直接使用的清单。
*本文信息截至2026年11月。
本文要点
- 日本不使用撤销审判的基本规则
- 哪些属于“注册商标的使用”,哪些不算
- 为什么证据上的日期很重要
- 网店、亚马逊日本站的证据保存方法
- 今天就能开始执行的证据清单
日本不使用撤销审判的基本规则
不使用撤销审判是针对在日本连续3年以上未使用的注册商标,请求撤销其注册的制度,目的是清理闲置商标,让他人可以使用。
- 任何人都可以提出:请求人不需要证明利害关系。
- 由权利人举证:权利人需要证明在审判请求登记前3年内,曾在日本使用该注册商标。
- 被许可人的使用也算:商标权人、专用使用权人、通常使用权人(被许可人)的使用都可以。
- 撤销具有追溯效力:一旦撤销确定,商标权视为自审判请求登记之日起消灭。
请求人需缴纳的特许厅官费为商标审判请求费15,000日元+每类40,000日元,并不算高。因此,发现在先注册挡路时,先提撤销审判再申请自己的商标,是很常见的做法。
临时抱佛脚的使用一般不被认可
审判请求前3个月起至请求登记日之间的使用,如果请求人证明该使用是在得知将被提出审判之后进行的,则不被认定为使用(被请求人证明有正当理由的除外)。典型情况是:有人来询问能否购买您的日本商标,之后您才开始使用。证据必须平时持续积累。
日本商标法上的“使用”
日本商标法规定的“使用”包括:在商品或包装上标注商标;转让、交付、进口带有商标的商品;通过互联网提供商品或服务;在广告、价目表、交易文书上标注商标并展示、发放或以电子方式提供等。
有效的证据需要回答三个问题:
- 哪个商标?注册商标本身,或社会通念上被视为相同的商标。
- 哪些商品/服务?注册时指定的商品或服务。
- 何时、何地?在相关的3年期间内,在日本使用。
什么是“社会通念上相同”
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略有不同,只要在社会通念上被视为相同,仍可认定为使用。日本特许厅的审判便览举例:仅改变字体的相同文字;平假名、片假名、罗马字之间互换且读音和含义相同的(例如片假名“ラブ”与“love”)。反之,读音相同但含义不同的(片假名“ピース”可指“和平”或“碎片”,因此与“peace”不视为相同)则不被认可。
如果大幅修改了Logo、增加了其他文字,或拆分了图文组合,可能不被认定为注册商标的使用。品牌升级后,建议同时申请新的Logo。
与指定商品的关系
撤销请求有时只针对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。例如注册时指定了“服装”,实际上只卖帽子,那么根据请求的范围,未实际销售的商品部分可能被撤销。请清楚了解自己的产品属于哪些指定商品。
有力的证据与较弱的证据
| 有用的证据 | 较弱或经常无法使用的 |
|---|---|
| 带商标的商品、包装照片,加上同一商品的销售记录 | 看不出拍摄或销售时间的商品照片 |
| 载明日期、商品名、商标的发票、送货单、订单 | 内部策划书、样品等未对外公开的资料 |
| 在日本发布的带日期的目录、传单、广告、展会资料 | 仅在日本以外销售或宣传 |
| 保存了网址和日期的商品页面 | 与注册商标差异很大的Logo |
| 能看出商品和品牌的进口单据 | 在指定商品以外的商品上使用 |
单一资料很少能证明全部要素。常见做法是组合使用:商品照片证明商标与商品,发票证明日期和交易,商品页面证明面向日本消费者销售。
跨境电商、亚马逊日本站的证据保存
只在网上向日本销售的卖家,没有门店,也可能没有纸质目录,证据往往比想象的少。商品页面会更新或下架,必须有意识地保存。
- 保存商品页面:保存(例如导出PDF)能看到商标、商品名、价格的页面,并显示网址和日期。定期保存(例如每半年一次),更容易证明整个期间都在使用。
- 保留销售记录:保存能看出日期和商品名的订单数据或销售报告,顾客个人信息可以遮盖后提交。
- 拍摄实物:按时间段保存发货商品和包装上带有商标的照片。
- 证明面向日本销售:在日本电商平台(Amazon.co.jp、乐天市场等)销售、日文商品页面、日元标价、发往日本地址的物流记录等,都有助于证明是面向日本消费者的使用。
平台后台能查看哪些数据、保存多长时间,可能随平台系统调整而变化。请自行下载并保存需要的数据。
由日本经销商使用商标时
很多中国品牌由国内公司持有日本注册商标,实际销售由日本进口商或经销商负责。被许可人的使用可以认定为使用,但最好能证明许可关系——保存经销或许可合同,并请经销商每年整理发票、照片、广告资料。平时收集远比审判时紧急索要容易得多。
整理证据时的实务要点
- 中文资料需要翻译:国内开具的发票、合同等中文资料提交给日本特许厅时需要日文译文。平时就保留商品名、商标清晰可见的版本,可以减少翻译量。
- 按年份归档:撤销审判看的是请求登记前3年,按年份整理照片、发票、页面截图,需要时可以迅速挑出对应期间的证据。
- 商标与商品要能对应:发票上只写型号、不写品牌的情况很多。建议在发票或送货单上同时写明品牌名和商品名。
- 保留原始文件:截图之外,也保存原始的电子数据(PDF、导出的报表等),方便证明日期的真实性。
证据清单:今天就开始
证据保存清单
- 列出在日本的注册商标:商标样式、注册号、指定商品。
- 确认实际使用的Logo与注册商标一致。
- 确认产品属于哪些指定商品。
- 按时间保存商品和包装的照片。
- 保存载有商标和商品名的发票、送货单。
- 定期保存带网址和日期的日本站商品页面。
- 由被许可人或经销商使用的,保存合同并收集其使用证据。
BrandAgent可以提供的帮助
BrandAgent累计代理申请超过4,000件,所有案件均由日本专利代理人本人亲自办理。如果收到了不使用撤销审判、需要整理使用证据,或想撤销他人闲置的商标,欢迎联系我们免费报价。可用中文、英文沟通,付款可选择PayPal(日元结算)或银行汇款。
如需申请新的日本商标(例如Logo更新后),代理费为申请时每类25,000日元、注册时每类25,000日元(不含消费税),委托申请即免费检索。在日本没有住所的海外申请人,必须通过日本专利代理人申请。
常见问题
- Q. 注册后3年内会被提出不使用撤销吗?
A. 不会。不使用撤销以在日本连续3年以上未使用为前提。 - Q. 在中国或美国销售算在日本使用吗?
A. 不算,必须在日本使用。 - Q. 我们使用的Logo稍有改动,有问题吗?
A. 仅改字体可能被视为相同,但结构变化可能不被认可。建议申请新Logo。 - Q. 被提出审判后再开始使用来得及吗?
A. 审判审查的是请求登记前3年内的使用,请求登记后才开始的使用不计入。请求前3个月至请求登记日之间的使用,如果请求人证明是在得知将被提出审判后进行的,没有正当理由也不被认可。请平时持续积累证据。 - Q. 由经销商销售也算使用吗?
A. 算。被许可人的使用可以认定,请同时保存合同和经销商的销售证据。
本文总结
- 在日本连续3年未使用的商标,任何人都可以请求撤销。
- 由权利人举证;得知审判后临时开始的使用,经请求人证明后不被认可。
- 证据要说明:哪个商标、哪些商品、何时、在日本。
- 网店卖家应定期保存带日期的商品页面和销售记录。
- 被许可人、经销商的使用也算,合同也要保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