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专利

日本专利驳回理由通知答复指南:翻译申请的期限、修改限制与误译订正

"收到了日本特许厅的驳回理由通知,答复期限是多久?""审查员说我们的权利要求不清楚,可是在中国没有问题。""刚发现日文译文有翻译错误,还能改吗?"

大多数日本专利申请在审查中都会至少收到一次驳回理由通知(拒絶理由通知)。它并不是最终驳回,只要有理有据地陈述意见并进行修改,很多申请最终都能获得授权。但如果您的日本申请是由英文或中文说明书翻译而来,就有一些额外需要注意的地方。本文由日本专利代理人(弁理士)叶野徹(BrandAgent特许事务所)为您讲解答复方法,包括海外申请人的答复期限、修改的限制以及误译的订正。

※本文信息截至2026年11月。官费请以日本特许厅收费表为准。

本文要点

  • 翻译申请在日本的机制(外文申请与PCT国家阶段)
  • 常见的驳回理由
  • 海外申请人的答复期限与延期
  • 修改的限制,以及"最后的驳回理由通知"
  • 误译订正书的使用方法与官费

答复须通过日本专利代理人办理

在日本没有住所或营业场所的申请人,不能直接答复日本特许厅。意见陈述、修改、延期请求和复审请求,都要通过在日本的代理人——日本专利代理人(弁理士)提交。BrandAgent的所有案件均由专利代理人本人亲自办理,收到驳回理由通知后会用中文或英文说明内容并提出答复建议,付款可选择PayPal(日元)或银行汇款。

翻译申请:外文申请与PCT国家阶段

日本允许外文书面申请(外国語書面出願):先用英文等外文提交说明书,之后再提交日文译文。译文的提交期限为自申请日(要求优先权的,自最早优先权日)起1年4个月内。逾期未提交的,日本特许厅会发出通知,并给予2个月的补交期限;仍未提交的,视为撤回申请。PCT申请则在进入国家阶段时,即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提交日文译文。

无论哪种情况,日本特许厅审查的都是日文译文。外文书面申请的译文被视为申请时提交的说明书、权利要求书和附图。换句话说,译文的质量就是专利的质量。

常见的驳回理由

驳回理由 含义
新颖性(第29条第1款) 申请前已有相同发明被公开。
创造性(第29条第2款) 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现有技术容易想到。最常见的驳回理由。
清楚性(第36条第6款第2项) 权利要求记载不清楚,常因直译或术语不统一造成。
支持要件(第36条第6款第1项) 权利要求的范围超出了说明书公开的内容。
可实施要件(第36条第4款第1项) 说明书的说明不充分,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实施。
超出原文范围(第49条第6项) 外文书面申请中,日文文本含有外文原文未记载的内容。

清楚性问题在翻译申请中尤其常见。例如把中文权利要求逐字翻译成一个很长的日文句子,或者同一个部件用了两个不同的日文译名,都容易被认为不清楚——即使在中国已经通过审查。各国审查标准不同,国外授权可以作为参考,但不能保证在日本也能授权。

答复期限与延期

驳回理由通知指定的答复期限,日本国内居住者为60天,海外申请人为3个月。对于专利申请审查阶段的驳回理由通知,日本特许厅自2016年4月1日起实行以下延期规则:

延期方式 海外申请人 官费
期限内请求延期 第1次2个月,第2次再加1个月(最多3个月) 每次2,100日元
期限届满后请求延期 期限届满后2个月内请求,可延长2个月 51,000日元

延期请求不需要说明理由,期限内的两次请求可以同时提交。已经获得期限内延期,或已在原期限内提交了答复的,不能再申请期限届满后的延期。另外,提出驳回决定不服复审请求后发出的驳回理由通知,不适用上述规则。

考虑到中日文之间的翻译和贵公司内部的讨论时间,3个月其实很快就会过去。建议尽早决定是否延期——期限内延期的官费远低于期限届满后的延期。

答复方式:意见书与修改书

  • 意见书:反驳审查员的认定,说明与对比文件的区别以及发明的有益效果。
  • 修改书(手続補正書):限缩权利要求,或修正不清楚的记载。

提交意见书和普通修改书不需要官费。针对创造性问题,关键在于反驳对比文件组合的逻辑,并充分说明发明的效果。如果同一发明在中国、美国或欧洲也在审查,那里的修改内容和审查意见都很有参考价值。必要时还可以通过日本代理人与审查员会晤(包括在线会晤)。

修改的限制

修改的主要限制

  • 不得增加新内容(第17条之2第3款):修改不能超出申请时说明书等记载的范围。翻译申请的普通修改,必须在日文译文的范围内。
  • 不得"转移"修改(第17条之2第4款):收到驳回理由通知后,不能把权利要求改成与已审查发明不具备单一性的其他发明。
  • 最后的驳回理由通知后的目的限制(第17条之2第5款):权利要求的修改仅限于①删除权利要求、②限定性缩小权利要求范围、③更正笔误、④对通知中指出的不清楚记载进行澄清。

"最后的驳回理由通知"原则上只通知因第一次答复时的修改而新产生的驳回理由。到了这个阶段,修改的空间会大幅缩小,所以第一次答复时就要着眼长远做好修改。在还可以修改的期间内,也可以考虑提出分案申请。

误译订正:依据原文更正翻译错误

有时在答复驳回理由通知时才发现日文译文与原文不一致,例如原文的"至少一个"被译成了"一个",或某个术语译得比原文更窄。要更正这类错误,需要提交误译订正书,而不是普通的修改书。

误译订正的要点

  • 即使超出日文译文的范围,只要在原文(外文书面或国际申请时的说明书等)记载的范围内,就可以修改。
  • 必须写明误译订正的理由。
  • 提交时机与普通修改相同。
  • 官费为19,000日元。
  • 同时进行的普通修改事项,也可以一并写入误译订正书。

原文中也没有的内容则完全不能增加;而且在外文书面申请中,含有超出外文原文的内容本身就是驳回理由。收到驳回理由通知时,建议在准备意见的同时把日文译文与原文对照检查。有时修改所需的依据恰恰在翻译中丢失了,而误译订正可以把它找回来。

实务中的答复流程

对于海外申请人的案件,我们一般按以下流程办理:

  • ① 整理通知内容并报告:用中文或英文说明驳回理由涉及的条款、对比文件和审查员的意见,并告知答复期限。
  • ② 对照译文与原文:以被指出问题的权利要求为重点,确认日文译文与原文是否一致。
  • ③ 提出答复方案:是陈述意见反驳,还是修改缩小范围,是否需要误译订正;同时参考中国等其他国家的审查情况。
  • ④ 确定方案并撰写文件:经申请人确认后,撰写意见书、修改书(或误译订正书)。
  • ⑤ 提交及后续安排:提交后,根据需要考虑分案申请或与审查员会晤。

如果贵公司内部确认需要较长时间,建议尽早提出期限内延期请求。期限届满后的延期官费较高,而且有时无法使用,只能作为最后手段。

如果收到驳回决定

如果驳回理由未能克服,审查员会作出驳回决定(拒絶査定)。不服的,可以自驳回决定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请求复审(拒絶査定不服審判);海外申请人的专利申请,日本特许厅会依职权延长1个月,合计约4个月。在提出复审请求的同时,也可以修改权利要求(目的限于上述4种)。

常见问题

  • Q. 答复期限是多久?
    A. 海外申请人为3个月,通过期限内延期请求(每次2,100日元)最多可再延长3个月。
  • Q. 已经错过期限了,还有办法吗?
    A. 期限届满后2个月内,可以通过期限届满后的延期请求(51,000日元)再延长2个月,但已经延期过的不能使用。
  • Q. 翻译错误能改吗?
    A. 可以。在原文范围内,通过误译订正书(官费19,000日元)更正,须在可以修改的期间内提交。
  • Q. 提交意见书需要官费吗?
    A. 意见书和普通修改书不需要官费。代理费因案件而异,欢迎免费询价。
  • Q. 可以用中文沟通吗?
    A. 可以。所有案件均由日本专利代理人本人亲自办理,可用中文、英文沟通。

本文总结

  • 日本特许厅审查的是日文译文,译文质量就是专利质量。
  • 海外申请人的答复期限为3个月,最多可延长3个月。
  • 注意修改限制:不得增加新内容、不得转移修改、最后通知后的目的限制。
  • 翻译错误可在原文范围内通过误译订正书更正(19,000日元)。
  • 每次收到驳回理由通知,都要对照原文检查译文。

收到了日本的驳回理由通知?
请把通知和申请号发给我们,我们会免费分析驳回理由、对照原文检查译文,并提供答复方案和报价。

BrandAgent特许事务所(日本京都)
日本专利代理人 叶野徹

免费咨询——访问BrandAgent中文官网

-日本专利

Copyright© 日本商标指南 | BrandAgent , 2026 All 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AFFINGER5.